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94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张汝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垃圾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做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垃圾处理特别是垃圾分类问题。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多亿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从强制分类范围、对居民鼓励引导、配套系统建设、组织和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2017年,全国人大将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5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会曾专题研究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部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处理能力和水平。2000年,我部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桂林8个城市确定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15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试点基础上又选择26个城市(区)作为第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其中包括2000年试点的前6个城市。各试点城市在法规、政策、技术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在全国实行垃圾分类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近来,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我部进行了专门研究,倪虹副部长带队进行了10余次调研,走街串户,翻垃圾箱、看垃圾桶,到社区去座谈,到收废品的企业去实地调研,研究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参考吸纳您的建议,将以垃圾分类工作引领垃圾处理全面工作,以垃圾分类为载体和手段引领处理设施建设,通过整体推进,实现增能力、提水平、建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分类立法。按照中央财办垃圾分类立法协调会精神,我部已把推动垃圾分类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研究推进。我部将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梳理现有地方立法情况,启动立法前期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范。

  二是出台配套措施。指导46个试点城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尽快制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年度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在党政军机关、学校和医院推进垃圾分类的指导意见。

  三是争取政策支持。加强部门配合,会同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加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与农业部沟通协调,争取解决厨余垃圾处理产品应用问题;争取中央财政奖补政策。

  四是加强舆论引导。配合中央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开展垃圾分类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广北京、广州、杭州等城市实施分类的经验和做法;组织编写和出版垃圾分类手册、小百科等读物,加大宣传力度。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4756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6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710/20171020_234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