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剡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立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部高度重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处理能力和水平,垃圾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城乡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法制是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的基础。目前,我国己初步形成了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组成的法律政策体系,其中包括法律6部,即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行政法规1部,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此外,我部和相关部委发布实施了多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但这些法律法规关于生活垃圾管理的内容规定较为分散,系统性不强,刚性约束力不够,与实际工作需要和当前形势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同时,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参考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抓紧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立法:
一是积极配合立法工作。推动国家层面出台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法律,注重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具体内容,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是配合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执法检查。根据计划,今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将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并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我部将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指导做好地方性立法。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制定关于垃圾分类和处理的地方性法规,提上工作日程,加快立法进度。
四是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指导地方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4756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