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分设公用建筑和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防火设计。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61)作为通用性标准,对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提出了建筑防火的共性要求和最低要求,未对专项建筑的防火设计进行专门规定。鉴于科研实验建筑等专用建筑有其特殊性,公安部将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并适时完善相关规范。
二、关于无障碍设计。考虑到无障碍设施并非单纯供残疾人使用,对老年人、孕妇等社会成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各类建筑中均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专用建筑可因地制宜统筹进行无障碍设计,避免空间浪费。
三、关于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我部正在组织开展《科研建筑设计标准》(JGJ91)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审查。新的标准中已考虑了近年来新技术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修订相关标准。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010—58934385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29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710/20171020_234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