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9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王中丙等1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修改有关标准,优化城市市政道路路权分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化城市市政道路路权分配,推广公共交通、骑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是预防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大气污染和能源消耗的重要途径,对促进城市交通发展方式转变和人居环境改善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部也在进行相关研究并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指导,推动绿色出行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并在全国80个城市组织开展了106个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印发《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明确步行和自行车路网密度、等级结构和路权划分等内容,指导各地编制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开展绿色出行活动,自2009年起,连续7年开展城市无车日和绿色出行活动。

  二、完善标准规范,合理分配路权

  在编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规范》突出优先发展集约、绿色交通理念,明确应以步行、城市公共交通和自行车为核心配置城市道路与交通设施资源,城市客运交通体系应优先保障步行、自行车和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空间与环境;规定“宜设置独立于城市道路系统的人行道、步行专用通道与路径”,“宜根据道路条件、用地布局与非机动车交通特征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路”,“城市客运走廊必须设定公共交通专用路权”,以及步行道、非机动车道应连续设置。

  现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大、中城市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小城市应完善市区至郊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大、中城市干路网规划设计时,应使自行车与机动车分道行驶”,“应避免无故中断和任意缩减人行道”,并明确了公共交通、自行车线路网密度及步行道的最大通行能力。

  三、科学分析论证,缩窄车道宽度

  机动车车道的宽度应保证机动车依规行驶安全,主要取决于设计车辆宽度和设计速度。结合相关研究成果和国内试点城市工程实例,现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已缩窄了车道宽度:设计速度大于60km/h的,小客车专用车道宽度为3.5m;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60km/h的,小客车专用车道宽度为3.25m。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跟踪城市交通发展情况,加强城市道路路权方面的标准化研究,根据研究进展适时修订相关标准,并尽快发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规范》。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010—58934385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29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710/20171020_234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