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614号(工交邮电类3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欧阳明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安全存在的问题与未来挑战对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电换电基础设施标准基本情况

  随着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围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们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和分散式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标准制订时,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消防安全进行了重点研究,消防部门的专家也参与了标准编写。同时,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修订时,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桩和供电电压及用电总容量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换电站设计防火方面的有关技术规定

  (一)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对采用整车充电模式的充电站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进行了规定。例如,强制要求电动汽车充电站内的建筑物满足耐火等级低于二级、体积大于3000m3且火灾危险性为非戊类的,充电站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要求充电站建筑物和室外充电设施应配置灭火器。

  (二)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对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的消防进行了规定。例如,明确了电池更换站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明确了电池更换站建筑室内外的消防给水系统和站内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配置要求。

  三、关于停车场(库)充电设施防火方面的有关技术规定

  (一)现行国家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对车库内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控制室和其他电气设备的设置等进行了规定。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防火设计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耐火等级、防火分隔、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二)在编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技术规范》,对居住区、公共停车场、单位停车库、道路内停车位等分布式、离散型的充电设施建设进行了规定,单独设置了消防章节,对分散式充电设施的消防进行了规定。

  四、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公建配套停车场用电负荷方面的有关技术规定

  由于电动汽车电池容量不同,充电技术、充电方式和充电时间不同,难以预测充电设施所需求用电负荷。但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修订中,拟增加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供电电源的电压、电压质量及额定电流等基本要求,并明确单台充电桩和多台充电桩的用电总容量、功率因数、效率和系数等要求;正在编制中的《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技术规范》,拟对分散式充电桩的电源配置、供电线路以及电能质量进行规定。

  五、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密切关注电动汽车和充电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相关标准中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的技术内容。同时,组织相关专家深入调查研究,结合信息化技术,在相关标准中增加电动汽车用电负荷的计算,适时合理地提高建筑的最大用电负荷。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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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31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710/20171020_234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