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燕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及应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物处理设施纳入城市废弃物处理系统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设施。近年来,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物处理问题。2016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编制了《“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规划范围扩大至建制镇,已经将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设施服务范围之内。目前,很多地方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垃圾通过收集转运设施,集中运送至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我国东部地区一些具备条件的建制镇,已经将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相关设施规划,推进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将更多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到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不断提升废弃物处理能力。
二、关于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功能的扶持力度
为落实全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亿元,引导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垃圾收转运设施等项目建设,并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形式将设施服务能力扩展到农村。中央财政鼓励地方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污水垃圾治理领域。地方政府可以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PPP合作,吸引民间投资广泛参与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努力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指导各地稳步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任务的实施。同时,相关部门将根据有关政策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以PPP合作模式参与城乡污水垃圾处理,提升城乡环境治理水平。
三、关于废弃物分类处理再利用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因地制宜探索城乡垃圾分类模式。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对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物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要求。自2014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推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物分类处理,开展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城乡生态环境卫生。
四、关于废弃物处理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2016年11月,我部在浙江省金华市召开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现场培训班,宣传推广浙江金华经验。浙江金华经验在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上实现了垃圾不落地,在处理上通过阳光堆肥房实现就地资源化,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85%。近年来,农业部深入推广农村沼气,推进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截至2015年,建成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458处,示范工程1190处,年产固化成型燃料490万吨,有效解决了农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置技术推广工作,研究废弃物处理利用新机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废弃物处理水平。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4756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11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