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牧民安居节能改造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农牧民住房的安全性、节能性和舒适度的改造提升工作,持续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和农房建设试点,进一步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自2009年起,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支持“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开展建筑节能示范。中央对建筑节能示范每户增加2000元补助(2012年起提高到2500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户在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中采用节能措施。2009—2015年,中央财政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单列建筑节能示范任务117.58万户。2016—2017年,中央累计安排533.8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全国504.6万户贫困农户改造危房。2018—2020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并指导地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2021年4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财政部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
(二)加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指导。
我部组织编制发布《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村镇宜居型住宅技术推广目录》《农村地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图集(试行)》等技术文件,加强对农房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及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推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农房建设和节能改造中的应用。指导陕西、山东、吉林、河北、河南等省出台农房节能改造技术导则或指南,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农房的节能改造工作。
(三)开展试点示范引导农户建设节能农房。
一是开展绿色农房建设。2013年,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编印《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引导各地建成一批绿色农房试点示范,带动一批绿色建材下乡,持续提高农房质量、功能和风貌的同时,同步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二是实施宜居型农房试点建设。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宜居型农房试点应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用能实际采取节能措施,选用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等新型建筑保温体系,合理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成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三是推进农房建设现代化。2021年6月,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农村用能革新,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光伏等技术和产品,推动村民日常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要求各地积极开展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
(四)指导新疆开展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推动农房节能。
2004年起,新疆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重点解决农村居民住房抗震问题。2009—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新疆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011年起,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将新疆农村安居工程纳入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已累计完成280余万户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帮助1000余万名各族农牧民住上了安全舒适的新房。2021年4月,新疆自治区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自治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节能环保型农房建设,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等节能绿色建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支持包括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在内的地区实施农房节能改造。一是积极组织相关政策技术研究,健全完善农房节能标准并督促地方严格标准执行,做好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二是推广已开展的农房建筑节能示范经验,结合新型节能技术的发展,引导更多农民在新建或改造房屋时因地制宜采用经济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三是综合考虑目前农房结构形式、投资成本和节能收益,指导相关地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工作统筹推进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四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房建设,推动建设节能和超低能耗农房试点示范,降低农房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能耗。五是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新疆农牧区的倾斜支持,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中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提高农牧民住房的节能水平和居住舒适度。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