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以厨余垃圾单独分类为基础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强制分类
2011年,国务院批转我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要求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的科学知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今年3月国办转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要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20年,46个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先行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在党政军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关于明确分类方式
《方案》要求重点城市应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和特殊行业废弃物,对每种垃圾的主要内容、投放及暂存方式、收运及处置等做了明确规定。重点城市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加快建立有效衔接的垃圾分类、收运、回收、处理系统,逐年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要建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有序推进垃圾分类。2015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通知》(建办城〔2015〕19号),确定了26个分类示范城市。各示范城市在试点小区基础上,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完善收运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北京市将居住区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在全市有物业的小区配备“绿袖标”指导员,推进垃圾分类。上海市将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餐厨垃圾、一次性塑料饭盒等实施专项收运、专项处置。杭州市成立了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城管委等40多个部门的成员单位,加强部门联动。
三、加强餐厨垃圾处理
一是指导地方开展有关工作。近年来,我部组织专家对全国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理情况进行了多次调研,召开会议交流各省(区、市)经验,探索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方式。目前,我国城镇餐厨垃圾处理以“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为主,基本形成了四种处理方式:一是以厌氧发酵技术为核心,将餐厨垃圾转化为沼气;二是提炼工业原料油脂、生物柴油及深加工产品;三是生产复合有机肥料;四是利用微生物发酵技术,生产蛋白饲料等。
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从2010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等部门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2011年,确定了山东省潍坊市等33个试点城市(区)为第一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2012年,开展了第二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确定了山东省泰安市等16个城市(区)作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同时启动了第三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申报工作。
三是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2011年4月,国务院批转我部等15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并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我部和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以下简称《规划》),将餐厨垃圾处理作为“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六大任务之一,要求各地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我部组织专家编制完成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艺、设施选址及总体设计等作了明确规定。我部还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建城〔2012〕89号),提出“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等方式直接投资城镇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 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入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环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运营和养护”。
四、关于加强宣传引导
近年来,有关部门借助全国节能宣传周、绿色创新展等工作平台,开展垃圾分类回收示范宣传、再生资源回收知识普及等宣传活动;我部多次组织召开媒体座谈会,宣传和推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系列报道。广州市多次组织生活垃圾分类一日游、市民开放日等活动,组织5000多名市民参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场,有效增进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杭州市不断创新垃圾分类方式,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实名制”、试用“编码垃圾袋”、试点“垃圾不落地”等方式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结合你们的建议,我部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督促重点城市2017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确保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4756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