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2〕12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陆毛凯:

  2020年7月5日,淮南市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凤凰湖片区双创产业园项目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5人。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淮南市凤台县“2020.7.5”较大起重伤害事故处理批复意见的通知》(皖应急〔2021〕19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未对蚌埠天筑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凤台分公司实施的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实施有效管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我部于2021年12月28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1〕53号),你于2022年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吊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给予你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2月28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3/20220307_764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