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震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国发展自行车高速公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完善自行车高速公路等自行车交通设施、发展自行车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减少大气污染和能源消耗、促进城市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明确提出要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我部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促进城市自行车交通发展方面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2013年12月,我部编制印发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倡导绿色出行,积极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二是指导城市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2012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城市道路建设要优先保证自行车出行,全面提升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安全性、便利性和吸引力。三是组织开展项目示范。2010年起,我部组织开展了三批次城市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推动城市自行车系统发展。四是强化自行车交通组织与管理。我部与公安部等部门通过规范交通信号和设施,加大对非机动车道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在道路交叉口设置自行车过街等候区等措施,充分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提案建议,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快发展自行车交通,探索自行车高速公路等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运营新模式。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自行车交通规划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发布。综合研究我国城市自行车交通发展特征、交通安全研究等内容,借鉴自行车高速公路等国内外发展新经验和项目实践,出台适应我国城市实际需求的自行车交通规划标准。二是加强对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的指导。指导地方在各层次城市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补充完善自行车交通规划内容,编制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在规划中结合城市地形地貌、自然条件和城市交通发展实际等,探索规划自行车高速公路等自行车专用道路。三是指导各地加大对自行车专用道路及相关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