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2〕14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凌龙:

  2020年1月15日,颍上县城南成美·翡翠湾工地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80万元。根据《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美·翡翠湾工地“2020·1·15”高处坠落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颍政秘〔2020〕23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管理不力,对各类安全资料存在代签现象,督查不严,施工作业期间,存在脱岗现象,未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对此事故负主要监理责任。

  我部于2022年2月28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2〕10号),你于2022年3月23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责令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4/20220421_765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