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2〕16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姜因典:

  2020年9月29日,颍上县红太阳·十里原乡项目工地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根据《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颍上县红太阳·十里原乡项目工地“2020·9·29”高处坠落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颍政秘〔2021〕4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对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审查、监督不到位,对施工单位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不严格,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我部于2022年2月28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2〕12号),你于2022年3月1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责令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4/20220421_765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