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37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黄永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停车设施是城市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随着我国城镇化、机动化快速发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03亿辆。相比之下,城市停车设施总量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管理方式不到位,造成城市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突出。加强城市停车管理是完善城市功能、便利群众生活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部门,统筹研究、综合施策,指导各地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立法,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目前,国务院法制部门已启动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工作,我们正在积极推动修订完善停车场建设、违法停车处罚等相关条款。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规则,并对推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和加强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区域、不同车型、不同时段等实行停车服务差别收费;加快应用电子缴费技术;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等。

  二、多措并举,强化停车设施规划管理

  为完善停车设施规划管理的相关制度标准,我部出台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设施指南》《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公安部编印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行业标准。2015年,我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强化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调控,加强停车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规范停车设施用地管理,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各地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创新停车管理、挖掘停车资源、提高利用效率。比如,济南市联合相关企业研发指挥停车管理平台,已涵盖全市2.7万个道路停车位。杭州市构建了能够提供实时车位查询、车位预定、停车引导、在线支付等服务为一体的停车信息化服务系统。

  三、严格执法,规范城市静态交通秩序

  2017年以来,公安部两次召开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对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加大对乱停车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过路段巡查、视频监控、群众举报、违法停车拖移等方式,集中整治违法停车乱象,及时发现和查处停车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积极探索联动联勤执法体制,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片区民警以及停车场管理人员参与到路内停车管理工作中,重点对挪用停车配套设施、私自圈地停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开展严格执法。

  我部赞同您提出的加快停车管理立法、加强停车收费监管、严格停车乱象纠治等3方面建议。下一步,我部将针对停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吸纳各方面意见,加强城市停车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价格行为。

  二是推动城市停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城市停车设施数据普查、编制专项规划、修订配建标准等工作,加大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力度,逐步缓解城市停车设施供给与需求的矛盾。

  三是研究出台公共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政策,明确政府、企业等各方主体在城市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方面的责任。

  四是指导各地公安和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停车整治和需求管理,加大违法停车执法力度,规范静态交通秩序。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010—58934842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29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710/20171024_234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