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色小镇培育,打造创新创业新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推动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重要部署,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将特色小镇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您的建议对改进我部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部十分重视特色小镇建设,并会同有关部委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6年7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明确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特色小镇培育原则,并重点要求各地科学确定培育对象,依据产业确定建设规模,防止一哄而上,防止盲目造镇。《通知》提出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并提出5项培育要求,即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2017年1月,我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各地有重点、有条件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2017年3月,组织召开全国特色小镇培训会,针对特色小镇培育中的问题提出了10项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坚持有重点发展,科学确定重点镇和特色小镇,合理控制数量,有序有效推进,避免重点镇、特色小镇培育工作一哄而上;坚持有特色发展,培育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防止产业发展跟风;坚持有特色建设,尊重山水环境和原有街区肌理,控制建设高度、密度和体量,避免千镇一面。
二、做好全国特色小镇认定工作
2016年10月,我部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一批127个中国特色小镇名单。目前,大部分省(市、区)已明确了培育目标和支持政策,组织编制了规划,稳步有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工作。2017年5月,经商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对各地推荐特色小镇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要求,提出对存在以房地产为单一产业,镇规划未达到有关要求、脱离实际,盲目立项、盲目建设,政府大包大揽或过度举债,打着特色小镇名义搞圈地开发,项目或设施建设规模过大导致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建制镇不得推荐;同时规定以旅游文化为主导的特色小镇推荐比例不超过1/3。
三、推进土地支持政策
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特色小镇建设,合理安排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用地规模,在用地计划指标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有关规定,土地利用计划实行分类管理,国家只预留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其余用地指标全部下达地方,由各省(区、市)统筹使用。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4518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