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特色小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推动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重要部署,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将特色小镇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你们的建议对改进我部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我部十分重视特色小镇建设,并会同有关部委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培育目标和基本方针
2016年7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提出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并明确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原则,并重点要求各地科学确定培育对象,依据产业确定建设规模,防止一哄而上,防止盲目造镇。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一批127个中国特色小镇名单,其中包括安徽省5个特色小镇。2017年3月,组织召开全国特色小镇培训会,针对特色小镇培育中的问题提出了10项基本要求,划定了建设底线。其中,安徽省宏村镇在培训会上交流了特色小镇建设经验。
二、加强培育工作的指导
2017年4月,我部组织专家对安徽省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进行了指导和检查,对黄山市黟县宏村镇、铜陵市郊区大通镇等特色小镇开展实地调研,与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并协调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安徽省的特色小镇建设给予信贷支持。
三、支持第二批特色小镇推荐工作
2017年5月,经商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要求推荐的小镇应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实施并储备了一批质量高、带动效应强的产业项目,已开展镇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并实施了支持特色小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了老镇区整治提升和发展利用工程,引入的旅游、文化等大型项目符合当地实际等条件。我部将继续指导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特色小镇申报工作,并将符合要求的建制镇纳入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4518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