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694、3750、40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富春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米粮泉回族乡建设为“特色小镇”的建议》(第3694号建议)、《关于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镇列为“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第3750号建议)、《关于将伊犁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察布查尔镇列为“生态特色小镇”的建议》(第404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推动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重要部署,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将特色小镇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您的建议对改进我部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我部十分重视特色小镇建设,并会同有关部委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力度

  2016年7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提出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一批127个中国特色小镇名单,其中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个镇。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鼓励各地坚持创新探索、因地制宜、产业建镇、以人为本、市场主导的原则,更多引导企业等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建设运营管理;积极发挥“千企千镇”镇企对接平台功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小镇建设,促进镇企融合发展、共同成长。通过全面普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新疆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进行了汇总、分析,并协调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新疆特色小镇建设给予信贷支持。

  二、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

  2017年5月,经商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要求推荐的小镇应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实施并储备了一批质量高、带动效应强的产业项目,已开展镇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并实施了支持特色小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了老镇区整治提升和发展利用工程,引入的旅游、文化等大型项目符合当地实际等条件。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指导新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特色小镇申报工作,并将符合要求的建制镇纳入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4518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20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710/20171027_234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