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功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农村垃圾治理经费不足、分类减量难度大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您提出的规划先行、设置常设机构、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实施垃圾分类等“八要建议”也很有针对性。近年来,我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总体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2014年11月,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提出用5年时间实现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目标,建立逐省垃圾治理验收制度。2015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目前,这项工作得到了各地的积极支持。2016年全国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已达到65%,四川、山东、江苏、上海、北京等5省市通过了10部门组织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
二、关于规划先行
目前,所有省(区、市)均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前完成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目标任务。根据各地上报的计划,我部也制定了逐省验收的工作安排。大多数县市在省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或方案。
三、关于各地设置专门的机构
根据建村〔2015〕170号文件精神,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级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有关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目前,各省(区、市)及以下政府普遍成立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管理机构;乡镇也在原有部门、人员基础上明确了责任部门,由乡镇的城建所、环卫所、村镇所等负责农村垃圾治理。
四、关于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
根据建村〔2015〕170号文件精神,各地要实现村庄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村民委员会有组织动员村民做好村庄保洁的责任。为考核各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完成情况,2015年我部等10部门印发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制定了“五有”标准,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是其中一个方面。
五、关于保障农村垃圾治理经费
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当年安排5亿元,从2014年起资金规模稳定在60亿元,重点解决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截至2016年底,累计支持超过9万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财政还通过农用地膜残膜污染防治基金、中央基建投资等资金渠道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支持力度。2016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亿元,推动落实《“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下一步,中央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将继续努力在现有渠道内,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支持力度。
六、关于推动农村垃圾分类
2016年11月,我部在浙江省金华市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现场培训班,宣传推广浙江金华等地经验,2016年底印发文件宣传推广浙江金华经验,要求各省(区、市)学习借鉴,并选择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示范。2017年6月,我部公布了首批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开展示范的县(市、区)要求在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七、关于加强宣传动员
我部会同中央文明办印制了近百万张宣传海报,在2015年春节期间张贴到每一个行政村,宣传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积极协调中央电视台在焦点访谈、经济半小时等栏目专题报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前,我部正在编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科普读本》,面向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乡村干部以及农民群众,旨在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帮助其掌握简单易学的分类和处理方法。
八、关于将考评工作常态化
我部每年汇总整理各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利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数据跟踪各省工作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河北、河南、内蒙古、江西、湖北、广西等省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工作检查,有关情况已在全国会议以及给国务院的报告中体现。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考核和督促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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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4706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