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爱国等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农村发展和尽快解决垃圾处理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针对农村垃圾围村、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等问题,提出的加强城乡垃圾治理统筹规划、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等建议,与我部工作思路基本一致。
一、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总体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2014年11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提出用5年时间实现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目标,建立逐省垃圾治理验收制度。2015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目前,这项工作得到了各地的积极支持。2016年全国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已达到65%,四川、山东、江苏、上海、北京等5省市通过了10部门组织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
二、关于中央资金向农村适当倾斜
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当年安排5亿元,从2014年起资金规模稳定在60亿元,重点解决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截至2016年底,累计支持超过9万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财政还通过农用地膜残膜污染防治基金、中央基建投资等资金渠道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支持力度。2016年以来,发展改革委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亿元,推动落实《“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形式将设施服务能力扩展至农村。财政部设立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并推动设立总规模为1800亿元的中国PPP基金,支持包括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公共服务。
三、关于加强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统筹规划
我部在总结各地实践基础上,提出农村垃圾治理首先要在源头分类减量,对于分类减量后的垃圾,要根据道路交通、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合理的收运和处理方法,各地不宜“一刀切”推行一个模式。经济发达、县域面积不大的省份,比如山东、江苏等,推行城乡一体化模式比较适合,将城市环卫设施、技术和管理模式延伸覆盖到镇和村,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统收统运,集中到县市进行最终处理。对于经济欠发达、县域面积大的省份,要区分近郊、远郊、偏远村庄等转运距离的不同,可以分别选择转运到县市的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或者在乡镇、村庄进行最终处理。
四、关于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我部鼓励和支持各地推广农村保洁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该模式能够有效实现“管干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能保证较为稳定持续的经费来源,同时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护可以提高保洁和清运的效率。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目前不少地方正在积极推广这种模式。山东、广东、福建、河北等地很多县市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和清运统一打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择优选择信誉良好、专业水平高的环卫公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关于积极动员国有企业发挥社会责任
国资委历来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建设。在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难问题上,支持所监管的节能环保企业积极参与有关技术研发、拓展农村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也鼓励有条件的中央企业结合定点扶贫等工作,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援建等工作。
六、关于加大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加快推进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1993年出台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不满足当前需要,我部正在组织修订,重点是明确各相关主体责任,对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有关责任和义务以及各级政府责任进行约束。
二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我部会同中央文明办印制了近百万张宣传海报,在2015年春节期间张贴到每一个行政村,宣传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积极协调中央电视台在焦点访谈、经济半小时等栏目专题报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编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科普读本》,面向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乡村干部以及农民群众,旨在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帮助其掌握简单易学的分类和处理方法。环境保护部每年印发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引导公众积极理性参与环境保护;拍摄电影短片,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政策措施;制作农村环保宣传挂图并赠送到一百个乡镇、一千个村庄。农业部编制“农村清洁工程示范点挂图”并印制5万张免费发放,在部网站开通“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专栏进行宣传。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4706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