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东等4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青海省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央有关部门积极制定有关支持政策。近几年,中央资金每年投入在2200亿元以上支持各地推进农村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自2009年起,我部共支持青海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42.16万户,累计下达中央补助资金35.82亿元。自2012年起,我部启动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截至2016年底,青海省共有79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其中50个已经获得中央财政补助,每个村平均300万元。2016年,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启动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工作,并根据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分别提出保障基本、环境整治、美丽宜居3类示范村的创建要求,每两年在全国筛选每类示范村各100个,中央财政对每个示范村补助100万元,支持其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青海2017年共申报8个示范村,目前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已经组织专家完成了评审工作,初步确定7个示范村能够获得支持。此外,中央财政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2013—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98.35亿元,其中支持青海1.55亿元。今后,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对青海省符合条件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中国传统村落等给予补助。
下一步,有关部门正在根据中央的部署,研究制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文件,重点实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手段,着力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努力建设一个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匹配的农村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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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