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107号(财税金融类33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李贤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乡两级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乡村建设不断推进,但各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规划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难以适应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您的提案对改进我部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我部十分重视乡村规划建设问题,并会同有关部委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是着力推进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2015年11月,印发《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要求各地制定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建立县(市)人民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参与、专项建设项目统筹、“多规合一”的乡村规划编制机制,并从县域层面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二是统筹规划县域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市)要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明确乡村体系,划定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确定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分区分类制定村庄整治指引。要求统筹乡村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定乡村供水、污水和垃圾治理、道路、电力、通讯、防灾等设施的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依据农民生活圈配置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2016年2月,组织召开乡村规划推进工作电视电话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统筹规划乡村基础设施的要求。三是开展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2017年,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411号),全国240个县开展了试点工作。2017年2月,印发《关于公布2016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示范名单的通知》(建办村﹝2017﹞10号),将37个县列入示范名单。

  二、推进县级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县城污水、垃圾处理的目标和要求。2016年,会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指导各地加大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力度,着力增加停车位数量,逐步缓解城市停车设施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支持县城、乡镇开展国家园林县城、乡镇创建工作,派出专家实施全过程指导服务,督促县城、乡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完善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优化城乡生态环境。完善城乡园林绿化建设法规和标准体系,先后出台《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强化对县城和城镇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县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培训,提升行业能力建设。

  三、加快乡级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4年11月,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提出用5年时间实现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目标,实施逐省验收。2015年,经国务院同意,我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目前,这项工作得到了各地的积极支持,进展顺利。2016年全国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已达到65%。为提高农村垃圾治理水平,促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16年11月在浙江省金华市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现场培训班,宣传推广浙江金华等地经验。2016年底,印发文件宣传推广浙江金华经验,要求各省(区、市)学习借鉴,并选择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示范。将公布首批约100个示范县。

  二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及改厕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企业化,鼓励和支持专业企业参与,强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期信贷支持。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梯次推开。结合江苏常熟市等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经验,编制印发《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试行)》(建村〔2014〕6号),提出“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的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要求和方法。

  三是完善乡村道路建设。2014年5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明确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到2020年基本解决村民行路难问题。我部建立了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对村内道路硬化等10项指标采集和评价,为村内道路硬化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将农村道路建设纳入村庄整治重点工作,制定《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出台《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建村〔2013〕188号),组织编制《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图解》和技术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农村道路建设标准、规范和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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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4518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9月1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710/20171027_234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