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桂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学校集约化建设技术规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土地稀缺、人口密集地区尤其是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集约化建设中小学校,对于缓解学校用地紧张、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现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应遵守节约土地的原则,在校址集中或组成学区时,宜合建可共用的建筑和场地,以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益。近年来,我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积极研究论证《规范》各项指标参数,推动相关工作。
一、关于适当突破教学楼层数限制
关于突破层数限制,合理规定教学楼高度的建议。教学楼层数和高度的设置,需综合考虑安全疏散要求、中小学学生生理特征等因素。一是“安全第一”是学校建设必须执行的基本原则。中小学校属自救能力较差的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层数不宜过多,以免发生意外时不利于学生安全疏散。二是课间操和体育课结束后,利用短暂几分钟上楼并立刻进入下一节课学习时,攀爬4层(小学生)和5层(中学生)是疲劳感转折点。超过这个转折点,在下节课开始后的5~15分钟内较难集中注意力,影响教学效果,且长期超过疲劳极限会对其健康及心脏发育有害。
关于实行教学楼层数分类管理,对实验室等使用率低的功能空间适当突破层数限制的建议。教育部门认为,随着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尤其是高中走班制、多科共享等教学模式的实施,实验室、功能教室、阅览室等功能用房的使用率将会明显提高,与普通教室设置原则一样,也要考虑安全疏散要求和中小学生生理特征。
关于突破层数限制,鼓励设置学生电梯的建议。近年来,已有部分学校主要教学楼增加了学生电梯或无障碍电梯。但由于在上下学(课)、课间操开始和结束等多个时点,出现集中垂直学生流情况,电梯只能作为垂直运输辅助手段,多数学生仍只能选择楼梯。中小学生自控能力又较差,在短暂几分钟内电梯附近聚集大量学生的情况下,易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二、关于有条件地放宽教学楼间距限制
《规范》规定的楼间距是根据日照间距及免受噪声干扰确定的。一是日照是学生健康的基本条件,日照时间长短直接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在条件允许时,宜采取扩大楼间距等措施,延长日照时间。二是《规范》有关噪声的规定,是考虑在开窗(基于采光和通风的需要)的情况下,教室窗与校园内噪声源的距离为25米时,教室内的噪声不超过50分贝。在开窗情况下,“室内设置隔音玻璃、吸音板、隔音屏”等措施对窗外噪声源的降噪作用有限。同时,贴近教学楼室外不宜种植高大树木,容易影响1~2层教学用房的采光和通风。
三、关于细化利用学校地下空间技术规范
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是节约校园建设用地的重要手段之一。《规范》规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应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并为地下空间利用预留了发展空间。各地可结合当地气候、地理环境、民族习俗及传统、技术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研究推动学校地下空间利用。目前,部分城市已有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成果案例,除地下车库外,体育馆、部分辅助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在保证通风、采光和消防要求前提下,可设置在半地下室或地下室。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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