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576号(城乡建设类0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王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双修”促进城市更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紧紧围绕提升城镇化质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已经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提倡城市修补,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我部将“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作为治理“城市病”,解决城市矛盾问题、促进城市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综合性抓手全力推进。2016年12月,我部在三亚召开全国“城市双修”工作现场会,学习推广三亚试点经验,动员部署在全国开展“城市双修”工作。2017年3月,我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指导各地推进工作。为探索总结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双修”经验,2017年3月、6月,我部先后将厦门、保定等57个城市列为“城市双修”试点城市,要求各城市探索“城市双修”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建立推动“城市双修”长效机制和考核评价标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我部正在按照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总结推广“城市双修”工作经验,推动各地城市建设的高质量发展、转型发展和绿色发展,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您对推进城市更新的建议很具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我部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组织成立专家指导组,赴“城市双修”试点城市调研,考核评估各地工作进展,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思路。

  二是总结推广“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工作经验。通过组织召开“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座谈会,推动各试点城市相互交流学习,编辑出版“城市双修”示范案例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推广各试点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案例。

  三是建立“城市双修”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专题课题研究,研究持续推进“城市双修”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管理经验,推动创新存量土地使用、老建筑利用、历史文化保护方式方法,完善技术标准规范,践行共同缔造理念,推进公众参与,确保有序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修补和有机更新工作。

  四是研究制定城市人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实施城市质量体检考核制度。推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城市双修”取得实效,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和包容度,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3386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810/20181031_238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