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769号(城乡建设类0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黄宗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工程质量检测有助于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研究完善规章制度,针对工程质量检测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加强检测管理的措施,启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已形成修订稿并上网公开征求意见。持续开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检测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加大对受检工程检测机构履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弄虛作假等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抓紧完成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优化检测市场环境,健全检测诚信体系,严格检测机构人员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单位、个人处罚以及市场清出力度。

  二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完善检测人员资格、持证上岗、培训考核等制度,加强对见证取样、送检人员的管理。推行检测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指导地方依法主动公开检测机构、人员行政处罚等信息。

  三是加快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建设。鼓励检测机构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实现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报告出具、检测信息上传等业务功能,确保检测程序规范,结果真实。指导地方加快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检测市场的管理,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四是严格监督执法。加强资质动态监管,通过能力验证或者比对试验等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资质证书。督促地方加大对检测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8933293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912/20191217_243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