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成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2016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提出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率先发展装配式建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部2017年3月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明确了产业基地的建设目标和管理办法。
一是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目前,已经认定30个城市和195家企业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并开展了评估工作。2019年还将启动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认定,通过示范引领,培育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
二是引导做好产业布局。近年来,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2018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2.9亿平方米,较2017年增长81%。随着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增多,相关配套产业快速增长,我部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地方合理布局产业基地,提高产业聚集度,重点做好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
三是加大对产业基地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在修订完善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将“建筑节能技术”纳入优惠范围,加大优惠覆盖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通知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进一步强化对“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与推广的”的鼓励支持。针对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生产项目专用岸线码头事宜,交通运输部将在收到港口岸线使用申请后按程序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此外,部分省(区、市)也出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财政税收金融支持激励措施,促进了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的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以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为切入点,推动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支持池州市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创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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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