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寿等2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发展绿色建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绿色建筑是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要求的重要举措,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绿色建筑的推动工作。
关于尽快修改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与国际接轨。为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我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于2018年启动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的第二次修订,并于2019年3月正式发布修订版标准。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理念,结合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改变以往绿色建筑重技术轻感受、中涉及轻运营的发展模式,以传统的“四节一环保”为基础,创新构建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评价体系。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7年,我部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实施绿色建筑全过程质量提升行动”,明确到2020年二星级及以上等级项目比例超过80%,提高绿色建筑等级。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广东、福建、山东、河北等地已要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为推动绿色建材发展应用,我部联合工信部印发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等政策和技术文件,为绿色建材的评价和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持,并提出到2020年绿色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应用比例超过40%的发展目标。
关于规范老建筑的保护性改造。2015年,我部发布《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2015),指导和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2018年,我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机制,提出了加强既有建筑的更新改造管理,鼓励按照绿色、节能要求进行改造,增强实用性和舒适性,提高建筑效能。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精神,扎实落实《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广绿色建筑”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力度提升绿色建筑品质,推动绿色建筑技术进步,实现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010-5893454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7月29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