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与应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装配式建筑代表了新型建造方式的发展趋势,是建造方式、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和施工组织的重要变革。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安全、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扬尘噪声污染和建筑垃圾、改善工人劳动环境、缩短工期提高效益。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是我部的重点工作之一。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2016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部2017年3月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细化了装配式建筑阶段性发展目标,要求各地落实配套政策,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2018年底,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对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作出部署。
二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组织相关单位编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体系发展指南,开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体系梳理,支持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出台实施《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等4项国家标准,以及《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规程》等54本团体标准和图集,在编团体标准37本,编制装配式建筑部品通用技术标准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等,加快推进装配式住宅标准化工作。
三是示范引领产业发展。认定30个城市和195家企业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并开展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带动作用,促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2018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2.9亿平方米,较2017年增长81%。
四是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多次组织相关专家赴浙江、江苏、山东等地进行调研,座谈听取主管部门和企业各方意见,将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工作列入2019年重点工作。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考虑地区实际,以自愿的原则,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试点地区制定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一批试点项目。通过试点,提升钢结构构配件标准化水平,助推钢材生产和钢结构建造的上下游联动,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产业链,逐步建立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
五是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力度。结合各地装配式建筑发展实际,组织编制有关装配式建筑的职业工种标准,指导行业急需人才培养工作。加强装配式建筑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装配式建筑技能人才需求研究,启动构件装配工、构件制作工、预埋工、灌浆工4个装配式建筑主体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以及构件工艺员、信息管理员、构件质量检验员的职业标准制订工作。举办首届全国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国家二类竞赛),选拔和培养装配式建筑高技能人才。积极与教育部协调,在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相关专业中增设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课程。推动职业院校“1+X”试点工作,BIM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列入首批试点,为建筑业发展培养大批急需的后备人才。
六是各地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出台了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相关政策文件,部分省(区、市)出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如,将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纳入土地招拍挂、建筑面积奖励、财政税收金融支持、建设审批“绿色通道”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下一步,我部将支持海南省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加大对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的技术和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助力海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010-58934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