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培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行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建商品住宅实行毛坯房交付后二次装修模式的诸多弊端日益显现,建设全装修住宅和实行住宅成品交付已势在必行。
为避免和减少住宅毛坯交付后二次装修导致的资源浪费、质量纠纷、空气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的发生,给广大购房人提供安全、舒适、环保、省心的居住环境,促进我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发展,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发布有关住宅装修的行业标准规范。近年来,我部先后发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以及《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规范住宅装修设计、施工、验收等活动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是出台《“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2017年3月我部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付,要求各地制定政策措施,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协同施工,提供菜单式装修方案,完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装修等内容。通过建设装配化装修试点示范工程,不断提高全装修综合水平。
三是指导各地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指导山东、吉林、浙江等省按照《“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北京市和上海市制定了《住宅全装修设计标准》和《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指导地方探索在土地供应时将住宅全装修列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将全装修方式进行建设的内容在国有土地招拍挂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载明,鼓励和引导企业转变开发理念,逐步从建设毛坯房向住宅全装修发展,助推绿色建筑发展和住宅建设节能减排。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您所提建议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规范标准。开展全装修成品住宅基本技术要求调研和论证,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规范;鼓励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编制和修订住宅全装修标准,加快推进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行业监管。一是着力规范住宅全装修市场,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和竞争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提高全装修成品住宅项目工程质量。督促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按规定组织验收。三是落实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对装修环节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依法严肃查处装饰装修环节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出台全装修住宅交付的扶持政策,积极宣传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技术,以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各地做法和经验。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8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