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04号(文化宣传类17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许荣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和挖掘城市文化,发展城市特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文化是一个城市魅力的关键,也是城市发展的根基和内生动力。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城市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城市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对彰显文化自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

  (一)丰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1982年我国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以来,国务院已公布13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16年、2017年我部先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建办规函〔2016〕681号)、《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17〕212号),要求各地摸清历史建筑家底,多保留不同时期和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历史建筑保护清单和档案,对历史建筑予以挂牌保护。截至目前,全国划定历史文化街区875片,确定历史建筑2.49万处。各地还探索将工业建筑、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等各种文化遗产类型纳入保护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查漏补缺及后续督查检查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为保护传承城市文化奠定基础。

  (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将抓紧启动全国、省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自然资源部将指导各地在规划编制中,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保护好地域自然和人文特色的多样性。

  二、关于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合理保护利用

  (一)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08年国务院公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2年和2014年我部先后颁布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指导地方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要求各地在规划编制中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我部正研究编制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规划,明确保护内容、约束底线,提出保护发展的总体框架和要求。督促地方尽快启动规划期至2035年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二)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2017年我部先后印发建规〔2017〕212号文件和《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245号),10个试点城市围绕健全保护工作机制、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创新合理利用路径、完善技术标准、改革相关审批机制、拓宽资金渠道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2018年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城〔2018〕96号),要求对不同时期的重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和其他各类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既有建筑进行认真梳理,建立既有建筑定期维护制度,加强既有建筑更新改造管理。

  下一步,我部将要求各地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省级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成效,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同时,总结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经验,编制历史建筑试点工作成果宣传册。加快研究、制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并指导地方制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法制层面加强对城市文化的保护传承力度。

  三、关于加强城市历史文化传播

  (一)加强文物遗产数字化展示。据国家文物局统计,全国现有5300多家博物馆,大多数分布在城市,保管国有可移动文物总数超过1亿件(套)。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积极利用全国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通过数字化途径阐释文物价值,丰富展示方式,弘扬城市文化特色。创新文物和博物馆传播内容、形式和手段,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实施中华文明全媒体传播计划,合理运用人工智能、沉浸式展览、VR、AR、智慧导览等新技术,拓展文物利用渠道,完善服务供给,开发高质量文创产品,吸引年轻群体成为城市文化特色传播的主力军,构建文物资源线上线下相融通的传播体系。

  (二)开展宣传与培训。2018年至今,我部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在杭州、福州、上海召开3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专题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认识水平,增强全社会历史文化保护意识。

  下一步,我部将推动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校及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建立干部、专业工作者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对街道、镇、社区、村基层管理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广泛宣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010-58933769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912/20191224_243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