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69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杨宝玲等1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填补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空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部一直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法规政策。长期以来,农村住房建设延续农民自建自管自用的传统,存在缺乏规划管理、缺乏正规设计施工等问题。近年来,我部就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先后印发多个文件,明确地方各级主管部门责任,强化规划许可,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规范有序。

  (一)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一是加强规划管控。要求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中明确农房四至、层数、安全、风貌等规定,在规划实施中重点审查新建农房风貌,并加大对农房、乡村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开工建设和规划核实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二是加大技术指导。2017年,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明确农村危房改造中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结构设计、建筑工匠管理、质量检查等制度。三是开展农房建设试点。2019年2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2019〕11号),提出在尊重农民安居需求和农村建设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二)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等项目推动农村住房建设水平提高。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加强对农村住房设计、施工等环节的指导与监督。印发《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指导各地编制图文并茂和能看懂、易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指南及农村住房建设图集,指导各地在村庄整治过程中规范农村住房层数、风貌等,宣传推广优秀农村住房设计和建设实例。

  (三)完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2014年,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 的通知》(建村〔2014〕21号),要求各地全面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加强村庄建设用地管理,建立乡村建设管理秩序。2015年11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要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实现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2018年9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9号),指导各地根据村庄现状条件和发展需求,科学编制不同类型的村庄建设规划,确保村民易懂、村委能用、乡镇好管。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方面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法规政策的制定。

  一是积极推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农房建设管理责任和村民义务,明确农房质量安全等设计要求,加强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二是指导各地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管理。三是指导各地编印简单易懂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教材,开展专业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及从业素质。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农村建筑工匠自律协会。四是指导各地研究符合实际的农房设计方案,编印设计施工通用图集和质量安全技术手册并免费发放,引导农户建房时自觉使用。引导聘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人员参与农房设计。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3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7月28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912/20191230_243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