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海琼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农村推广超低能耗建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积极开展农房建筑节能改造,在推广超低能耗建筑等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发布系列政策,加强顶层设计
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筑节能示范的实施意见》(建村函〔2009〕167号)、《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建村函〔2010〕165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筑节能示范工作省级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试行)》(建村〔2011〕106号)、《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7〕238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建筑节能示范工作的工作内容、实施要求、考核标准、检查办法。发布《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严寒和寒冷地区建筑节能要求提高到75%;组织编制《近零能耗技术标准》《空气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指南(供暖部分)》,引导规范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印发《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建村〔2009〕115号),对农村节能住房的设计、施工及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指导,明确建筑节能示范的技术要求。组织编制《农房建筑节能实例选编(严寒和寒冷地区)》并印发地方指导建筑节能建设。目前正组织编制《农村住房节能设计标准》,以规范我国农村住房的节能设计和保温技术,提高室内用能设施的能效,改善室内舒适性,促进适合农村住房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应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
从2009年开始,结合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对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开展建筑节能示范。中央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000元补助(2012年起增加到2500元),主要用于农房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节能的改造建设,示范地区由最初的“三北地区”12个省区,增加至15个省区。2009—2015年,中央累计安排117.58万户建筑节能示范任务。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农房建筑节能示范的试点县已达到了842个县(市、区),覆盖了示范区域总县级行政区数量的60%以上。
三、开展节能试点
农业农村部结合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在部分省份开展了农村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试点,带动各地建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如甘肃省已打造多能互补综合示范村35个,示范村累计建成沼气集中供气户4900户,推广高效低排放节能炉5000台、新型多功能暖床5000铺、恒温水暖床3200铺,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500套、太阳能路灯4000多盏,引导改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6万多平方米,建成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示范点10个,初步形成了以沼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太阳能开发和节能技术设施推广为一体的农村清洁能源发展格局。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指导北方地区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指导农房节能技术应用,推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应用。推广农房建筑节能好的经验做法,引导更多农民新建或改造房屋时采用。同时做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近零能耗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3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