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施行。《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陕西省咸阳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规范设施设置行为,优化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布局,提升城市景观风貌与品质。
据了解,《办法》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咸阳市实际情况制定而成。其适用范围涵盖咸阳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在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方面,《办法》明确了设置原则、条件、审批程序等内容。要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安全、环保等要求,与城市景观风貌相协调。同时,对设置位置、尺寸、材质、色彩等方面也作出了详细规定。
此外,《办法》还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维护管理提出了要求。设置者应当保持设施的安全、完好、整洁、美观,及时修复或更新出现破损、污浊、褪色等情况的设施。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推进咸阳市户外广告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进程。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办法》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增强市民对城市生活环境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08.29 包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