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0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陈东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农民住宅建设纳入政府建设管理系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一是加强规划管控。要求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中明确农房四至、层数、安全、风貌等规定,在规划实施中重点审查新建农房风貌,并加大对农房、乡村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开工建设和规划核实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二是加大技术指导。2017年,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明确农村危房改造中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结构设计、建筑工匠管理、质量检查等制度。三是开展农房建设试点。2019年2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2019〕11号),提出在尊重农民安居需求和农村建设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二)支持贫困农户危房改造。2008年起,国家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009年,中央进一步实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先在贵州省试点,逐步扩大到全国。截至目前,中央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累计安排2622亿元补助资金、支持2827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数千万贫困农民住上了安全房、“保命房”。特别是2015年中央启动脱贫攻坚战以来,农村危房改造成为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政策举措。2016—2018年累计支持60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改造危房,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47万户。上千万贫困农民住上了安全房,有效保障了贫困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全面推进农房设计下乡服务。组织各地编制推广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的农房设计图集,并保证易获得、易懂、易操作。组织开发农房设计网上服务平台,实现“社会可查询、部门可督促、资源可对接”,目前已完成初步开发。委托中国建筑学会组织会员配合地方各级建设部门开展设计下乡服务。

  (四)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导。2014年,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 的通知》(建村〔2014〕21号),要求各地全面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加强村庄建设用地管理,建立乡村建设管理秩序。2015年11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要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实现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2018年9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9号),指导各地根据村庄现状条件和发展需求,科学编制不同类型的村庄建设规划,确保村民易懂、村委能用、乡镇好管。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继续加强乡村建设管理,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推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农房建设管理责任和村民义务,明确农房质量安全等设计要求,加强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二是结合农房抗震改造试点,探索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住房抗震改造与农房功能、风貌提升的经验做法。三是指导各地加强施工人员培训和管理。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3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7月28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1912/20191230_243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