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农民住房安全问题,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我们在推进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方等方面主要开展了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展试点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农村住房节能改造
为解决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的冬季居住舒适性问题,从2009年开始,结合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对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开展建筑节能示范。中央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000元补助(2012年起增加到2500元),主要用于农房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节能的改造建设。2009—2015年,中央累计安排117.58万户建筑节能示范任务。中央结合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在部分省份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试点,带动各地建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初步形成了以沼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太阳能开发和节能技术设施推广为一体的农村清洁能源发展格局。
二、发布系列政策,加强顶层设计
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筑节能示范的实施意见》(建村函〔2009〕167号)、《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建村函〔2010〕165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筑节能示范工作省级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试行)》(建村〔2011〕106号)、《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7〕238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建筑节能示范工作的工作内容、实施要求、考核标准、检查办法。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较好的新兴企业与新兴业务的金融支持。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参与住房节能改造工程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为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加强技术指导
发布《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将严寒和寒冷地区建筑节能要求提高到75%;组织编制《近零能耗技术标准》《空气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指南(供暖部分)》,引导规范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印发《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建村〔2009〕115号),对农村节能住房的设计、施工及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指导,明确建筑节能示范的技术要求。组织编制《农房建筑节能实例选编(严寒和寒冷地区)》并印发地方指导建筑节能建设。目前正组织编制《农村住房节能设计标准》,以规范我国农村住房的节能设计和保温技术,提高室内用能设施的能效,改善室内舒适性,促进适合农村住房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应用。
四、开展相关培训,加强宣传指导
2009年,组织召开北方地区农房建筑节能示范培训暨经验交流会和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用户侧能效提升鹤壁现场经验交流会,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开展农村地区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交流探索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实践方式方法。2010年和2011年,举办两批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培训班,全国各有关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8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班结合实际分别就农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要求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对广大学员起到了提高认识、丰富知识、开阔视野、相互学习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部等相关部门将继续指导各地做好农村地区建筑节能相关工作,指导北方地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指导农房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农房建筑节能好经验好做法,引导更多农民新建或改造房屋时采用。同时,做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近零能耗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3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