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1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孟海等2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我部进一步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力度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为提高青海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水平,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方面,强化规划引领,指导青海省按照《“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明确“十三五”期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鼓励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青海省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青海省藏区项目按照总投资100%进行补助。另一方面,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经国务院同意,2019年,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并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工作,从设施建设补短板和建立长效机制两方面,指导督促青海省等地加大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给予支持,2019年青海省获得1.6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二、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我部积极支持青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2018年,应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委派专家对青海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开展等级评定,为青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规划和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对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指导青海省加大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协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大对青海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共同推进青海省生态人居环境改善。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010-5893435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7月23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国家发展改革委。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2001/20200110_243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