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2021年8月22日,安徽新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七条市政道路工程武当山路建设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8·22”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池政秘〔2021〕289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未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按照施工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武当山路污水管开挖埋管施工,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我部于2023年11月27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85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4/art_17339_776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