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4〕45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宋曙光:

  经调查核实,你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滨州供电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证书注册在鑫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38号),你于2024年5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4/art_17339_778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