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陈东辉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尽快出台城市农贸市场的建筑设计规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和商务部高度重视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全面梳理了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一、在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方面,我部批准发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国家标准,将菜市场(或生鲜超市)和菜店(或便利店)作为城市居住区必须配建的便民设施,并明确了相应的建设规模、服务半径和配建要求,满足了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二、在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面,商务部制定《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对农产品市场经营环境、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相关的地面铺装、垃圾投放、污水排放、摊位布置、通风换气等提出基本要求,推动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

  三、按照标准化法规定的“统一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及国务院部门职责规定,我部负责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归口管理,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行业标准管理。我部主要制定建筑本体相关技术要求,如建筑给水排水、供电配电、采光照明、供暖空调、通风换气以及建筑抗震、消防等。作为农贸市场的建筑,应符合建筑本体的相关标准规范,其内部功能分区、摊位布置与设计、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要求,执行相应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下一步,相关部委将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农贸市场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梳理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实施情况调研和适用性评估,完善相关技术要求,为改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010-5893304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0月14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商务部。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2012/20201214_248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