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维等16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适老化水平,将适老化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重要内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
一、关于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将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完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补齐老旧小区适老设施短板。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提升养老、托育、医疗等各项服务结合起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一是会同教育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指导城市居住社区统筹建设老年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日间生活辅助照料、助餐、保健等服务。二是配合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关于适老设施建设标准
我部发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2018年版),对新建居住区和老旧小区配套建设老年人设施提出明确要求,为支持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及养老产业标准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规定老年人设施场地内直接为老年人服务的各类设施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
目前,我部正组织开展城市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研究,拟提出中国城市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技术标准,并编制社区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实施指南和典型案例集,为编制城市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相关标准奠定基础。
感谢您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9月30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陕西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