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977号、第922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朱惠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广西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自2009年启动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以来,考虑到广西贫困农户危房存量较多、财政困难和工作绩效较好等情况,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在任务和资金安排中给予广西倾斜支持。2009—2019年,累计安排广西145.5亿元补助资金,支持169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资金和任务量分列全国第5位和第4位。从2017年起,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对象聚焦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并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截至2019年底,广西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安排。实施危房改造后的农房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较好地保护了农民生命财产安全,被贫困群众称为“安全房”“保命房”。

  2020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广西9.1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广西优先用于完成“回头看”排查等发现以及今年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在此基础上,广西可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低收入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农房使用寿命自然到期和自然灾害影响,每年都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危房。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的“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的要求,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持续实施并健全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健全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返危情况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适度保障的原则,建立农村相对贫困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包括广西在内的因灾等需改造危房的低收入群体及时改造危房。坚持久久为功,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强化农房选址、建设、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引导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下乡,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318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0月14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部。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2101/20210106_248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