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787号(城乡建设类05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刘劲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指出物业服务行业公众认知度低、专业化人才缺乏等问题确实存在,所提出的加强物业服务行业正向宣传、加强物业专业人才培养等建议十分中肯,对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一、已开展的工作

  在物业服务行业参与社区治理方面,一是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2017年12月,我部印发《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房〔2017〕75号),提出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的要求。二是我部高度重视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应急管理体系,指导各地推动落实住宅小区应急管理与社区联防联控。在新冠疫情期间,重庆市明确物业管理纳入社区防控体系,北京市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深圳、杭州、武汉等地对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额外成本支出给予一定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业服务行业执行应急处置措施、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应急管理部实施《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建立统一指挥、资源共享、调度灵活、配送快捷的应急物资快速调配和精准分发体系。

  在对物业服务行业宣传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日报刊发物业服务相关报道文章超过300篇,这些介绍物业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创新服务模式等经验做法的文章,引起热烈反响。疫情防控时期,人民日报对全国物业服务人员配合社区联防联控、加班加点开展消杀测温、运送物资、代收快递等事迹予以充分报道;新华社对物业抗疫进行专题系列报道;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送系列报道《一线抗疫群英谱》、首部抗疫纪录电影《2020,中国战役》、首部抗疫题材电视剧《最美逆行者》、《物业英雄》专题片等,对物业服务行业抗击疫情典型事例予以生动展示。

  在物业行业人才培养方面,高度重视物业管理本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目前已有42所高校设置物业管理本科专业布点,2019、2020年度共有石家庄学院等四所高校物业管理专业点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3月,教育部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高职专科和职教本科均设置了“现代物业管理”专业。

  在物业服务价格机制方面,2020年12月,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明确物业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价格,可根据服务标准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动态调整。要求各地指导物业行业协会监测并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物业费时参考,引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有定价权限的价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并公布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一)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活力。二是配合应急管理部围绕基层社区应急管理,推进住宅小区应急管理水平提升。指导地方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社区工作者的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推动地方政府和社区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健全物资储备和调用制度;充分落实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期间,由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二)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的宣传力度。指导地方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既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也增强社会对物业从业人员的认知度。利用媒体、网络、报纸等媒介对物业服务行业的感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以更好获得广大市民的理解认可。

  (三)完善物业服务行业人才培养体系。配合教育部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围绕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推动高校优化相关本科专业设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大会精神,科学合理设置相关职业教育专业;加强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修改完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一大批合格的物业管理专业人才。

  (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生活服务业。指导地方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7月30日

来源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jyta/202111/20211119_763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