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正文.pdf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电子评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代理的“红花岗区延安办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5、6、7#楼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类似项目中删除如下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数不少于拟招标项目的(50%~80%)(含)为有效业绩,如拟招标项目建安投资估算或概算为1亿元,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合同价或结算价为(0.5~0.8)亿元的,视为有效业绩。具体比例由招标人设置。本项目类似项目:电力工程相关业绩。”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与1.4.1不一致,3.5.2条更正为:“有要求,近1年财务报表 ” 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开标时间不变。
递交时间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20000/0105/202601/21/0052ffeae42087d54038bddd09c1812644d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