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01G260109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H-03单元08-01地块,西至爱婴大街,南至广达路,东至规划319路,北至规划318

2.3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4.62亿元,用地面积约5.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医技楼、发热门诊、附属设施用房、过街连廊。

2.4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2.5服务期限:计划约1125天(具体以现场实际工期天数为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工程结算工作结束

2.6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1)招标代理服务:提供本项目相关招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服务等工作。

2)造价咨询服务:包含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财政不予评审的设备费及二部费用等审核、其他建设单位需要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1975755.9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须具备相应的政府采购和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具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的招标代理操作权限;并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须提供证明材料。

3.1.3须在本地(哈尔滨市主城区)有固定营业办公场所,并具有独立专用(安装声像监控设施)的开标大厅、评审室等,须提供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还须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510月至202512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并提供养老保险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养老保险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养老保险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养老保险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本项目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4其他人员要求:

3.2.4.1代理工作人员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4.2造价工程师2人:其中: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装工程)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

3.2.4.3投标人承诺须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造价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01211700分至2026012817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110930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602110930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招标代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招标代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5593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5066

联系人:赵先生

  话:0451-81391071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

联系人:宋女士、姜女士

电话:13359848733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西大道2829

联系人:韩女士、王先生

  话:0451-5879559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230000/0101/202601/21/00236a3ba029f9ae46e3822f3da91b2630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