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202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塔县202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由金塔水务局以金水务发〔2025〕9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金塔县库区移民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金塔县202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主要建设任务为在羊井子湾乡榆树井村架设低压管道17.52km。
(二)招标范围:
金塔县202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羊井子湾乡榆树井村架设低压管道17.52km。其中榆树井村二组新建低压管灌4.17km,灌溉面积450亩,分两个灌溉系统;榆树井村三组新建低压管灌5.30km,灌溉面积550亩,分两个灌溉系统;榆树井村四组新建低压管灌8.05km,灌溉面积620亩,分两个灌溉系统。
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245日历天,计划于2026年3月20日开工,至 2026年11月20日完工。
(三)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四)资金来源: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 org/)进行单位填报。
(三)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财务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均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
特别注意:以上人员为拟投入本项目必须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在业主单位登记备案,如若中标,在项目实施阶段直至整个工程完工验收前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财务会计人员(社保名单中标明财务人员)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书;
(六)投标人提供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七)投标人近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7日内须在金塔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八)近5年(2021年1月至今)有4项水利工程业绩(必须有渠道衬砌建设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要求提供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九)投标人近6个月(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无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未受到行政部门处罚;
(十)投标人无涉黑涉恶及违法犯罪记录;
(十一)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认定的有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名单内的按规定限制投标的单位(企业)、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或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十二)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6年1月21日8:30分—2026年2月9日18:00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方可参与。
(三) 本项目须递交企业信息登记表以便查询相关信息,并在投标登记成功后(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下午18时0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9371043@qq.com,招标人将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甘肃等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档案资料,如若信息填报、维护不及时等导致信息查询不到、信息查询结果与投标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9:00时。
(二)地点: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www.ggzyjypt.com.cn/)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8859067。
(三)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公告期:2026年1月21日至 2026年2月9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库区移民项目办公室
地 址:金塔县民主路10号(金塔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联系人:索建峰 联系电话:15293723722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滨河南路18号水韵茗庭商铺9-负1-10号
联系人:陈巧玲 联系电话:18193739886
九、异议处理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内容或招标活动合法性有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1.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
2.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当场提出;
3.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需包含:异议人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具体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必要证明材料、明确诉求,法人需加盖公章(委托代理需附授权委托书),个人需签字。
联系人:杨多柱
联系电话:18093788279
接收地址:金塔县民主路6号3层309室
异议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指定邮寄(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拒收逾期件)
招标人将自收到有效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未答复或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4421-580(金塔县水务局)。
附件一(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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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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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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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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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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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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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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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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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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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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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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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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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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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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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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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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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在业主单位登记备案,如若中标,在项目实施阶段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前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2.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6年2月9日18时00分前将此表填写完整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9371043@qq.com。
附件二: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 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