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中天新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2.50%;1亿(不含)-5亿(含)下浮56.60%;5亿(不含)以上下浮63.00%;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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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7 |
| 四川华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2.50%;1亿(不含)-5亿(含)下浮55.50%;5亿(不含)以上下浮62.00%;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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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8 |
| 开元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6%;1亿(不含)-5亿(含)下浮58%;5亿(不含)以上下浮65%;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0%且低于有效投标人(即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初步评审(不含"成本")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95% |
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0%且低于有效投标人(即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初步评审(不含"成本")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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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5.00%;1亿(不含)-5亿(含)下浮59.50%;5亿(不含)以上下浮64.00%;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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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6 |
| 中道明华数据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5%;1亿(不含)-5亿(含)下浮59%;5亿(不含)以上下浮63%;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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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3 |
| 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3.70%;1亿(不含)-5亿(含)下浮58.30%;5亿(不含)以上下浮62.60%;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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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0 |
| 四川协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5%:1亿(不含)-5亿(含)下浮58%;5亿(不含)以上下浮62%;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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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2 |
|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3%;1亿(不含)-5亿(含)下浮57%;5亿(不含)以上下浮63%;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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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0 |
|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3.50%;1亿(不含)-5亿(含)下浮56.50%;5亿(不含)以上下浮62.50%;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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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6 |
| 四川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48.06%;1亿(不含)-5亿(含)下浮53.50%;5亿(不含)以上下浮59.50%;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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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2%;1亿(不含)-5亿(含)下浮57%;5亿(不含)以上下浮61%;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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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7 |
| 四川太岳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4.2%;1亿(不含)-5亿(含)下浮58.2%;5亿(不含)以上下浮62.5%;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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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4 |
| 成都荣兆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2.00%;1亿(不含)-5亿(含)下浮57.80%;5亿(不含)以上下浮61.80%;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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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0 |
| 成都市算友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2.70%;1亿(不含)-5亿(含)下浮57.20%;5亿(不含)以上下浮61.30%;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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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1 |
| 四川中衡安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4.8%;1亿(不含)-5亿(含)下浮58%;5亿(不含)以上下浮63%;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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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3 |
|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4.00%;1亿(不含)-5亿(含)下浮58.00%;5亿(不含)以上下浮63.20%;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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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4 |
| 子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7.25%;1亿(不含)-5亿(含)下浮60%;5亿(不含)以上下浮65.8%;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0%且低于有效投标人(即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初步评审(不含"成本")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95% |
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0%且低于有效投标人(即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初步评审(不含"成本")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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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5%;1亿(不含)-5亿(含)下浮59%;5亿(不含)以上下浮64%;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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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6 |
| 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本审计费:计费基数为送审工程造价,1亿元以下(含)下浮53.30%;1亿(不含)-5亿(含)下浮59.40%;5亿(不含)以上下浮63.90%;效益费按审减金额的3%计取。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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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2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合同价格(元)显示0为费率报价。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范老师 |
联系方式:028-87788036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8-87921188 |
| 行业主管部门: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8-87921188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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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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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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