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苏州元和塘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数智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元和塘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数智制造基地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5〕6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元和塘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元和塘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元和塘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数智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城区元和街道中创路东、如元路南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2万平方米,建筑高度约36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368.66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S3205010304000039001001 | 苏州元和塘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数智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设计 | 苏州元和塘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数智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设计 | 368.66 | 6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估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设计范围:包括不限于基坑围护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安装设计、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市政设计、标识系统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平战转换预案);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防雷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甲方要求)、日照设计、项目公示、变配电用房深化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内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规划设计、室外附属配套、单体设计以及包含的相关专业设计内容(总平面图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室内装修、景观、消防、智能安保、节能、通信、防雷、供配电、照明、空调设施、幕墙、泛光照明、电梯、钢结构、导视及餐厅等)。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
(五)备注:
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4、本工程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执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符合招标公告中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出具;
(2)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1-12 14:00至2026-01-19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2-03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水利工程)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https://jsgc.suex.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元和塘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959号元和大厦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5楼代理部 |
邮 编: | 邮 编: | 215011 |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 系 人: | 唐玉华、李佳雯 |
电 话: | 0512-69570103 | 电 话: | 0512-68320473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