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大学智谷校区一组团、二组团、三组团、四组团项目设计已由 教育部 以教发函〔2025〕605号、教发函〔2025〕458号、教发函〔2025〕459号、教发函〔2025〕4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方案至施工图阶段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大学智谷校区位于缙云山与中梁山之间槽谷区域的西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大学智谷校区一组团项目总建筑面积939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室内体育用房等;二组团项目总建筑面积890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食堂和部分后勤及辅助用房、公共教学楼、实验实习用房、人防地下车库等;三组团项目总建筑面积5992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图书馆、综合楼、风雨操场、地下车库等;四组团项目总建筑面积624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实习用房、科研用房、综合活动中心、地下车库(含部分人防)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一组团约61109万元;二组团约62457万元;三组团约57769万元;四组团约5810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2649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设计范围
除发包方提供的红线图范围外,尚需包括场地临近道路,水、电、燃气等相关设计内容需连接至发包方提供或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接入或排放点,同时包括项目管线穿越市政道路的管廊。
本项目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按相关规范制度执行,同时拟在图书馆、综合楼、综合活动中心中选取一栋建筑按绿建三星或者近零能耗设计,采用绿色、低碳、高效的建筑技术手段与材料。设计方应负责准备评价需要的所有资料及申请书,协助发包人取得“绿建三星”和“近零能耗建筑”标识。投标方案中设计方根据技术适宜性及限额设计要求选择一栋开展相关设计,具体楼栋在后续深化过程中根据发包方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设计方完成本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及重庆市相关行政规范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核。“交通影响评价”成果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同时按地方建设流程提交相关报批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及相关事宜。
2.4.2 设计内容
(1)完成国家及地方文件标准规定的智谷校区一组团、二组团、三组团、四组团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强弱电设计(含且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广播网络及有线电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化设计、监控系统设计等)、校园综合管网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建筑外立面设计、平基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消防设计、装配式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包含项目竣工后完成所有绿建星级评价资料及申请书,协助发包人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幕墙设计、智慧校园及建筑智能化、抗震支架设计、导向标识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环境景观设计、道路设计、燃气设计、展陈设计、BIM建筑信息模型、可再生能源利用、人防设计、河道生态修复、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厅专项设计(声学/舞台机械与灯光设计/视听与智能化设计)、厨房专项设计(含后厨油烟抽排及净化系统)、实验室工艺专项设计(含洁净实验室设计)等。
(2)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室外环境与景观工程设计,包括室外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强弱电、道路、照明与监控系统、海绵城市设计,含河道生态修复及配合第三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
(3)BIM技术应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深度,应建立包含建筑、结构、机电各专业的BIM建筑信息模型,并利用信息模型进行以下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造型、立面、体量和空间分析;进行各种干涉检查和规范检查;进行碰撞检查;建筑内部可用净空控制与优化;各专业间管线综合布局与管线排布方案优化;进行工程量统计等。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方应向发包方提供的BIM成果包括建筑信息模型以及应用分析报告。设计方应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施工阶段的BIM技术咨询和服务,并配合发包方完成各阶段中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等。
(4)本项目设计招标还包含以下内容:装配式设计、地基基础边坡设计、土石方工程、电气管网设计、给排水专业设计、暖通专业设计、智慧校园、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消防设计、限额设计,以及图纸衔接、方案调整优化相关工作等。
(5)具体设计内容以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内容为准。
2.5 设计服务期限: 总工期11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阶段30日历天(方案设计启动后,15 日历天内提供修改方案初稿,发包人确认后10天内提交报规文本);初步设计阶段30日历天(初步设计启动后7天内提供各专业系统论证文件),施工图设计阶段5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内审及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重庆大学智谷校区一组团、二组团、三组团、四组团项目设计”(以下简称“设计项目”)将先于“重庆大学智谷校区一组团、二组团、三组团、四组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以下简称“全咨项目”)开标、评标,投标人只能在其中一个项目中标。如果某投标人已成为设计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使参加全咨项目投标,也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设计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及其参加的联合体,均不能成为全咨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
3.2.2 联合体成员中若有境外建筑设计事务所的,须提供事务所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控股截图。
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得分排名第1至第7名(中标人不参与排名)投标人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
4.1补偿规则:
对同意招标人使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的投标人(是否同意以资格审查部分提交的承诺书第10条为准,中标人不参与排名)的技术部分得分进行排序,排名第1至7名的投标人,招标人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方式为:第1名补偿人民币15万元;第2名补偿人民币10万;第3至5名各补偿人民币5万;第6、7名各补偿人民币3万元。(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以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再以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2知识产权与技术成果提交:
自投标截止日起,招标人对所有同意招标人使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的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成果,招标人享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优化完善、宣传展示等)。对于将获得经济补偿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获得经济补偿前向招标人提交相关技术成果的原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模型文件、视频原始素材、文案稿件等,具体提交清单由招标人在支付前另行明确);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交的技术成果无知识产权瑕疵,若因招标人在使用其成果过程中因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纠纷,由其技术成果对应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招标人: | 重庆大学 | 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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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
地址: | |
| 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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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雷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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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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