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公路石梁村石梁组钢便桥至圆石坝组石梁坝段公路排危改道建设项目

石河公路石梁村石梁组钢便桥至圆石坝组石梁坝段公路排危改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公路石梁村石梁组钢便桥至圆石坝组石梁坝段公路排危改道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綦发改审批[2025]3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石梁社区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其他渠道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石梁社区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綦江区隆盛镇石梁村石梁组、圆石坝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对石河公路石梁村段石梁组钢便桥至圆石坝组石梁坝公路进行排危改道(起点:石梁组钢便桥,终点:圆石坝组石梁坝),其中:新建路段全线长 720米,路基宽 7.5 米,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3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改造路段 585m,包括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排水工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208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71.0404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1-19 10:00:00(北京时间)前。
5.3招标人应于2026-01-21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0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石梁社区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石梁村石梁组石梁
地址: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419号碧水蓝湾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霍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15178890476 联系电话: 13164453226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监督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023-48652666
2026年01月15日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00000/0101/202601/15/00508f934549231c439a925ee47238c523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