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道容桂纵十三路规划道路新建工程(一期)施工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6-2025-0086-01-01
项目名称:容桂街道容桂纵十三路规划道路新建工程(一期)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1月1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1月26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问题1:(1)资信标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1分,具有市政或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本工程招标内容包含绿化工程,请问园林绿化专业职称是否符合得分要求?请明确。(2)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建安费)金额为 2000 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司的业绩包含旅游栈道和道路延长段施工内容,请问是否符合要求?请明确
回答:(1)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不符合要求。
(2)就描述而言,“旅游栈道”应不属于城市道路;而“道路延长段”仅按描述,暂无法判断,具体应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证明材料以及评审专家的评审结论为准。
问题2:关于招标文件中 “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条款,我公司提供联合体成员的“施工范围划分协议” 是否可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工作量”的要求?
回答:如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书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如无法反映前述特征,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问题3:关于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否包含了工程竣工预验收证书?
回答:不包含。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等均无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5号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联系人:翁工 |
联系人:何先生、梁先生 |
联系方式:0757-26380475 |
联系方式:0757-22313232 |
2026年1月13日 |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