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01G260109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设计服务”,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H-03单元08-01地块,西至爱婴大街,南至广达路,东至规划319路,北至规划318路。
2.3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4.62亿元,用地面积约5.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医技楼、发热门诊、附属设施用房、过街连廊。
2.4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2.5服务期限:计划约1125天(具体以现场实际工期天数为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工程结算工作结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供成果)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
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总平面布局初步方案、建筑风貌初步方案;主要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透视图、鸟瞰图及效果图;多组方案比选等内容。
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说明、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上报及通过审批等相关工作;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规划、各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相关专业初步设计工作;专项设计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精装修、幕墙、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道路;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室外管网工程);弱电智能化设计、污水处理站设计、医疗专项设计(净化工程、医疗气体工程、纯水系统、射线防护及电磁屏闭等相关设计)、物流传输设计、标识系统设计、变电所及电力外网设计、换热站及供热外网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等。协助招标人完成规划报批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条件对接及方案调整。配合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及后期服务工作。且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各功能空间使用需求,明确后续室内装修设计、景观设计等相关方案内容。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总图设计、各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相关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精装修、幕墙、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道路;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室外管网工程);弱电智能化设计、污水处理站设计、医疗专项设计(净化工程、医疗气体工程、纯水系统、射线防护及电磁屏闭等相关设计)、物流传输设计、标识系统设计、变电所及电力外网设计、换热站及供热外网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等。协助招标人通过国家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批、备案,提供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等必要的设计配合服务。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道路设计、临时用电设计、临时用水设计、燃气设计、日照分析设计、钢结构设计;根据项目建设阶段按照发包人实际需求派驻设计代表驻场;BIM机电设计;配合项目竣工图纸编制及精装修、幕墙、钢结构、电梯等深化图纸签章,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行业颁布的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4361818.4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并提供养老保险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养老保险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养老保险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养老保险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设计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须与本项目工作内容相匹配的相关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整体协调、推进设计服务工作,对各个阶段设计成果进行整体把控管理,确保项目工期质量,并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工作,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1月12 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1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2日9时3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2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5593。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5066 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51-81391071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人:宋女士、姜女士
电话:13359848733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韩女士、王先生
电 话:0451-5879559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