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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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23,612.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CJLZHPG[J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监理 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监理”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公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根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项目招标文件显示,资格审查无业绩、资质、人员、财务报表等放置位置,请问是格式自拟,放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即可吗? 答:放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其他资料”中即可。 问题2: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安装工程费26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 监理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监理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监理业务手册或完工证书或竣工验收鉴-----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为117848.29 平方米 是否可以把这个资格审查业绩修改为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安装工程费26000万元及以上或者总建筑面积 为117000 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也满足要求 不修改请说明理由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参照“《重庆市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进行编制,业绩要求的设置符合相关规定。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12.争议的解决
12.1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 12.2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 重庆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修改为: “12.争议的解决
12.1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 12.2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 重庆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 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通过诉讼维权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评估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注: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通知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市黔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昊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 |
| 递交时间 |
50011420251224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00000/0105/202601/07/0050b9ee11ee6d5d417ca3e4eb46e86cf8c5.shtml